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华中师范大学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华中师范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务院“统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系统谋划,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推进机制,强化学科内涵建设,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构建与我校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目标一致的高水平学科体系,持续提升我校学科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以“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人才培养、一流的科学研究、一流的社会服务、一流的学术声誉”为战略核心目标,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推进学校“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进程,促进更多学科提高质量,争创一流,在支撑国家创新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优化学科布局,重点建设若干有望冲击国内顶尖学科和国际一流水平学科,提升若干战略必争学科和基础学科的学术水平,建成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国际前沿或国际同类领域中居于优势地位的学科。
——到2020年,5个学科进入国内权威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前10%;9个学科进入国内一级权威评估排名前20%;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大学排名前1%,一些学科领域可比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30年,若干学科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100名,或达到国内一级学科排名前3%(或前3名),半数以上一级学科整体实力进入或接近全国前30%,所有在建一级学科整体实力全部进入全国前50%。
三、建设原则
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为杠杆,以“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科水平”为首要任务,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跨越,整合学科资源,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更加注重内涵,更加强调特色,提升若干战略必争学科和潜力学科的整体水平,带动其他学科特色发展,进一步加快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发展速度。
四、建设思路
(一)分层建设,重点突破
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建设单元,建立跨单位的学科建设协调机制,围绕“双一流”建设和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整体目标,分层分类地进行一级学科的规划布局,分类定位每个一级学科的发展目标,分层推进一级学科的建设。优先培育若干学科冲击国内顶尖和国际一流学科,推进学校发展向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转型。“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9个左右学科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科发起冲击,拟分三类建设。
1.争创国内顶尖或国际一流学科。到2030年,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100名,或达到国内一级学科排名前3%(或前3名),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准入条件:已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国内学科排名前5名或者前5%,具备冲击全国前3名的学科基础;或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300名,具备冲击世界前100名的学科基础。
拟冲击学科:中国史、物理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等
2.争创国内一流或国际知名学科。到2030年,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200名,或达到国内一级学科排名前10%(或前5名),或多数学科方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部分学科方向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准入条件:国内学科排名前10名或者前20%,具备冲击全国前5名的学科基础;或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进入世界前400名,具备冲击世界前200名的学科基础。
拟冲击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情报与档案、数学、心理学等
3.争创国内高水平学科。到2030年,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达到国内一级学科排名前20%,整体或部分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前十名水平,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准入条件:拥有博士一级学科授权或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具备冲击学科排名前20%的基础。
拟冲击学科:应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世界史、统计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
(二)统筹专项,盘活存量
对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从根本上突破体制机制壁障,通过目标导引、任务分解,明确各学科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统筹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等资源配置,在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施顶尖计划,盘活存量资源,使各项举措相互衔接、各项政策相互协调,实现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为关键突破口,鼓励一流学科项目实施主体在科教协同育人、完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分配、领军人才倾斜支持、科研运行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进行高起点、高标准分类探索,适度开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特区”,不断总结探索实践中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模式和政策安排,以点带面,带动学校综合改革的全面推进。在此基础上,适机稳步推进院系和机构的调整和改革。
(四)绩效导向,动态调整
坚持分类指导与绩效评价相结合,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对“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签订建设目标和任务协议,明确学校、学院、学科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构建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评价体系,实行建设成效的动态监测和阶段评价,对于进展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支持力度,对于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则令其限期整改、降低支持力度直至取消建设项目。对“合格评估”中评估不合格的学科,采取调整建设单位、整合学科方向、控制办学规模、撤销学科建制等措施,并适时调整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和支持方式。
五、组织方式
(一)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1.设立一级学科重点建设项目
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建设单元,建立有效的学科建设责任体系,明确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建设单位和人员归属;合理定位各一级学科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各一级学科建设思路和重点;完善一级学科建设责任机制;完善以一级学科建设为导向的资源配置统筹机制。
逐步理顺学科与学校、学院、实体性研究机构、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学科建设宏观指导与调控,明确各单位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学科带头人、方向负责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每一位教师的学科归属。根据学科的目标定位,确定国际或国内追赶的标杆,通过对比分析寻找差距;紧密结合国际学科前沿和国家、行业、区域重大需求,分析学科自身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学科的建设思路,强化学科优势,补齐学科短板,着力于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建设重点,增强学科的学术引领性、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国内的影响力。
2.设立一级学科集约创新项目
以优势学科方向交叉建设推进一级学科集约创新,明确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建立开放竞争的学科交叉建设项目遴选机制,建立促进学科交叉的管理体制机制。
以一级学科集约建设项目为纽带,打破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存在的学科之间、学院之间的壁垒,为来自不同学科、不同学院的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创设条件,探索形成多学科聚集、聚合、聚变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面向学科前沿的多学科交叉创新,提升学科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跨学科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孵化新兴交叉学科,为学校抓住未来新机遇、提升战略地位奠定基础。
学科集约创新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为:(1)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或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通过多学科交叉在学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产出一批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2)探索跨学科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实行多名教师联合指导的“导师组”制度,项目成员的教学科研条件面向项目内所有学生开放,通过教育教学课程的信息化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学科的学习资源;(3)强化教师之间的学术合作,建立紧密的跨学科团队,形成相互融合的研究方向,条件成熟的可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设立交叉学科或交叉平台。
(二)实施四大顶尖专项计划
学校设立四大顶尖专项为各学科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供条件保障和制度保障。
1.师资队伍顶尖专项。重点支持培育和引进国际一流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
2.人才培养顶尖专项。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国际化、教学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
3.科研提升顶尖专项。重点支持大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智库等科研平台建设。
4.国际合作顶尖专项。重点支持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国际化环境建设、学校国际影响力提升。
六、建设路径
(一)保持文科创新优势
人文社会科学要跻身“世界一流”,只有立足于“中国问题”,形成 “中国特色”,方能形成具有国际话语权的学术成果,服务国家决策和社会建设,推动知识增长。
发挥优势文科的创新传统和集群优势,确保和发挥我校优势文科的领先地位和引领作用。重点建设并促使我校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优势文科在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和服务国家创新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落实其所在学院建设责任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中国农村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教育部三大人文社科基地等重点平台的核心引领作用、发挥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及相关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等公共、基础学术平台的汇聚作用,通过“鼓励自由学术探索”和“参与重大问题研究”的双元模式,进一步凝练“问题导向”的学科方向,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学者,整合和带动校内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一级学科优势方向和力量交叉协同攻关,增强多学科科教协同创新的能力。摒弃单纯以数量指标为主导的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指标为主导的代表作学术评价以及国内外同行学术评价体系,更加客观地反映人文学者的学术创造力、学术影响和学术业绩,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树立正确的导向。促进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在中国话语权构建、民族精神表达、社会价值推进和学校文化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升其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和国家改革中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二)提升理科国际影响
瞄准科学前沿问题、技术前沿问题,以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任务,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力争在原创性成果上取得突破,保持与提升基础前沿学科的活力,全力产出国际一流的科研创新成果,力争若干领域进入国际前沿,提升高水平理科的国际影响力。
以“夸克物质及探测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夸克与轻子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核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农药与化学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数学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理科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重点建设物理学“国家创新群体”、化学、数学“教育部创新团队”为核心任务,建立科学的、与国际接轨的基础研究人才评聘与考核体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青年团队,创造有利于前沿探索和原始创新的良好氛围,力争产出一系列原创性成果,力争实现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科技奖励等重大突破,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使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领域整体实力或主要可比指标达到国际前列。
(三)发挥“教师教育”新引擎作用
面向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依托跨学科公共平台,促进学科交叉,建立教师教育相关优势学科集约建设模式。
院所结合、科教结合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优良办学传统,文、理、工、管多学科协同凸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是我校“985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试点探索的新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已有基础和教师教育创新发展趋势,进一步整合分类过细、过散的教育领域相关学科方向,以立德树人、聚焦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学科交叉与加强跨学科公共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打造教师教育创新团队、提升教师教育相关学科水平为目标,鼓励文理工管有机交叉、科教产学融汇贯通,培育若干学科相近、优势突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华师特色交叉学科领域,扩大学校在教师教育领域的特色影响,增强各学科承担重大项目、服务战略需求的能力。
瞄准国家和创新战略中教育发展的重大需求,以教育学、心理学、图书情报与管理为核心主干学科,以计算机科学、学科教学论各相关方向为支撑学科,依托“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重点研究平台基地,组建跨学科团队,解决人员的流动问题和平台的考核评价问题,大力推进实质性的学科交叉融合,加强教师教育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协同攻克前沿颠覆性关键技术的研究,抢占教师教育创新重大前沿问题战略制高点,构建信息时代教师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创新体系,打造未来教师教育试验示范平台与基地,完善未来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多学科的科教整合、产教融合,力争使教师教育领域主干学科整体位于前列,支撑学科水平得到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服务条件建设
重点支持教学科研信息化支撑平台、图书资料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建设。
(二)统筹资金保障
学校统筹调配国家、地方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设立“重点发展建设资金专项”用于“争创一流学科”建设。一级学科建设项目、学科集约建设项目以及学校顶尖专项、公共条件平台建设的各类专项以建设任务为投向,不得重复性投入。“重点发展建设资金专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十三五”期间拟筹资12亿元用于“争创一流学科”建设,具体见附表。
2016-2020年“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资金需求
序号
|
项目
|
年度需求(万)
|
合计(万)
|
1
|
建设一流师资队伍顶尖专项
|
6600
|
33000
|
2
|
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顶尖专项
|
4800
|
24000
|
3
|
提升科学研究水平顶尖专项
|
6000
|
30000
|
4
|
国际交流与合作顶尖专项
|
3000
|
15000
|
5
|
一流学科统筹专项
|
3600
|
18000
|
合计
|
24000
|
120000
|
(三)完善一级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争创一流学科”建设的决策与领导,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相关规定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决策。
学校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代表学校对“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预算执行、方案调整等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受理并协调解决各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建立由相关职能部处组成的“争创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一级学科重点建设项目、一级学科集约创新建设项目、学科资源配置等事项的论证和跨部门协调。
学院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为主建单位的一级学科承担主要建设责任。学院党政班子对本单位一级学科的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学科资源配置和建设绩效的自我评估。
各一级学科须明确学科带头人,组建学科建设专家小组,对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建设重点、建设任务进行规划,并负责学科建设任务的具体实施。多单位建设的一级学科,需明确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由主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组成联合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和监督,教授代表组成专家小组实施规划和建设。
九、组织实施
(一)实行项目管理
“争创一流学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
(二)项目的立项程序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争创学科根据学校下达的“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顶尖专项计划”可行性编制通知要求,编制顶尖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论证
“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预答辩后提交学校,“顶尖专项计划”可行性报告经部门内部论证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国际国内专家对“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顶尖专项计划”可行性进行论证;“一流学科”项目学科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提交学校审核。
3.审核认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认定“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审核通过“顶尖专项计划”。
(三)项目的管理程序
1.签订责任协议
学校与认定通过的“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及学科签署建设责任协议,明确学校、学院、学科各自的责权利,发布立项信息,下达建设任务,配置建设资源。
2.检查验收
“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周期实行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建设中期(—2018年),对各学科建设改革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产出、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分析,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类别和建设经费进行动态调整。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内容、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购置设备、建设成果等信息在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中予以公布,以加强对各建设项目运行过程的公众监督。
建设末期(—2020年),学校针对项目改革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建设成效、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和验收,完成较好的将予以绩效奖励,并直接进入下一轮建设,建设成效较差的停止立项建设。
(四)项目的管理归口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争创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并负责对项目执行实行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报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决算,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
3.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管,负责建设进度和质量评价监督;
4.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并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