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
1、行政管理机制
科发院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成立院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科发院将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和谐共舞的运行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及政策都必须经过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才能执行,意见不一致时需通过辩论,还不能一致时则需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决定。为确保科发院的高效率运转,将设立网上电子投票箱,保证所有委员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能行使自己的权利。
院务委员会是科发院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由院长、副院长及各研究中心主任共同组成,由院长负责召集。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制定科发院的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讨论各类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讨论确定人才招聘与考核方案、讨论确定仪器平台建设与管理、讨论确定其他涉及科发院发展的重大事项。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科学家组成,由院长及中心主任共同提名、学校聘任。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对科发院的科研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建设、中心主任的招聘以及学术评价等重大学术事务提供咨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最多连任2届。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院长及研究中心主任向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
院长是科发院的行政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科发院的各项建设任务的实施及日常管理,负责召集院务委员会和执行院务委员会的决策。首任院长由学校直接任命,任期四年。任期结束后,由校长提名、院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
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各研究中心的建设及日常管理。中心主任全部通过国内外公开招聘产生,由学术委员会负责面试,通过面试者由院长提名,学校任命。
2、人事聘用机制
科发院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管理模式,即实行tenure-track的人事聘用制度。除少数国际顶尖学者经考核合格后可享有终身职位外,其他青年学者均采用tenure-track任期制,每六年为一个聘期(采取3+3模式),连续两个聘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终身职位。若连续两个聘期内业绩不达标则不再聘用。为了补偿任期制带来的风险,任期制人员享有校内同等人员2至3倍的工资。
科发院的岗位设置分为五个等级:首席研究员(首席研究教授)、研究员(研究教授)、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助理。科发院的全部人员均属于专职科研岗位,并全部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按照所聘任的岗位进行划分,具体按照协议执行。年薪的10~15%作为绩效,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科发院面向校内外招聘研究人员。如果招聘的是校内已有人员,其聘期内所获科研项目的绩效归原单位,研究成果则同时署名科发院及其原单位,其中科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获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可同时纳入科发院及其原单位的目标考核。如果招聘的是校外人员,则其聘期内的研究成果应以科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院系不得使用该成果参与学校目标考核。其所获科研项目的绩效归科发院。
成果署名统一规范为:
中文:华中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英文: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3、科研管理体制
科发院将实行扁平化的科研组织方式,各研究中心(小组)相互独立又彼此合作,使得不同学科、不同研究方向通过碰撞而产生新的火花,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所有科研人员的创造力。
为此,科发院将给每位科研人员配备与其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相匹配的实验室空间和科研平台建设费,以保证每个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学者领衔建立研究中心,负责迅速建立起研究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和扶持中心的青年学者早日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青年学者则建立起独立的研究小组,方向接近的研究小组组成一个实验室。当研究方向一致时,实验室可以置于研究中心内;当研究方向不一致时,实验室也可置于研究中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