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17年招聘启事

时间: 2017年04月06日 14:47来源:科发院 作者:编辑: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点击: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17年招聘启事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文件和学校《关于关于成立华中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的通知》(华师行字【201350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内部建设,现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内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我校本部职员或机关、直属单位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2.辅导员应聘此岗位的,必须符合辅导员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学院及主管部门(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批同意。

 

3.具体岗位招聘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个人对照岗位信息和招聘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校内竞聘上岗意向表》(一式两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人事处各提交一份)。

 

2.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3.招聘考核。一是结合竞聘者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核;二是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分讲述和答辩两部分。讲述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工作情况和工作思路;答辩部分为回答招聘小组提问。招聘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

 

4.确定人选。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通知应聘人员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附件3),经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

 

5.时间安排。

 

410日——12日,报名;

 

417日——18日,组织考核;

 

419日——20日,确定人选并公示;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内招聘计划

 

2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校内竞聘上岗意向表

 

3.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46

 

本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电话及传真:02767862377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